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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的通知
2026-04-20

班级

为进一步帮助经济暂时困难的香港员工顺利完成学业,经福建省政协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委员、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创会主席施教斌先生发起,在福建省政协常委、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创会副会长洪嘉恩女士捐资支持下,决定评审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名额

(一)评审范围:在校全日制香港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best365亚洲体育正选名额1人,每生2500元港币。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已获2025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员工奖学金或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再重复申请。

6.教育基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当年度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的;

3)违规使用无牌、套牌、超标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违反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的。 

(二)具体条件

1.符合基本条件;本科生入学累计学习绩点不低于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香港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资助者;

2)申请者是香港公共屋住客

(三)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员工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2.担任校、院、班级主要员工干部,工作表现突出的。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员工填写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初审。

2.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名额分配情况,按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等额排序报送员工处港澳台侨员工发展中心。

3.公司评审。员工处组织复核、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基金获得者名单。

四、教育基金的发放和教育管理

(一)对于获资助的香港员工,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其获资助资格。

1.有反对一国两制方针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二)获资助员工应按照公司要求,提交心得感言等材料,合理使用教育基金,并根据捐赠方要求,参加在内地或在香港举行的颁奖活动。

五、注意事项

(一)特别强调

1.获得香港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资助者或申请者是香港公共屋邨住客;才有资格申请,并需提供佐证材料。

2.申请者需完整填写香港住址及香港电话。

(二)请4月24日上午8:00前将汇总表、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个人有效证件、香港“综援”或入住“公屋”的佐证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b2021@hwmail.hqu.edu.cn。


附件:1.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申请表

      2.2025-2026学年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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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

(初审:刘鹭  复审:方芳  终审: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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